2007年12月3日 星期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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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與責任

越自由民主的社會,每個人對自己的權利都十分重視,這是進步,似乎無可置疑,但若將這個訴求絕對化,則有很大的危險。扯遠了,其實十分近,這條原則被廣泛應用到不同的層面,涉及不同年齡的人,與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。


這十多二十年來,香港的社會建設改善了很多,制度完善了很多,個人的權利重視了很多,但出現了一個不好的現象,就是個人權利被提得很高,相反,責任就沒這麼受注意。此消彼長嗎?


我們不要忘記,社會的進步,經濟的發展,地方的繁榮,靠的是無數人的努力,每個人都緊守崗位,竭盡所能而得來的。當我們忘記,當我們漠視了,當我們背棄了這個信念而沒有履行自身的責任時,社會的發展就會變得畸形。付出的少了,要求的多少;堅苦忍耐的少了,憤激牢騷的多了;發憤開創的少了,安享逸樂的多了……我們社會的動力到哪裏去找?


回到學習的層面,現代的學生比以前的學生有更多的學習材料,更方便的學習用具,更多種多樣的學習活動,理應培養更好的學業能力,但事情似乎不是這樣。時間多了,空閒相對多了,各式各樣的娛樂方式也多了,我們有多少時間放在學習上;個人的權利意識增強了很多,但尊師重道,敬愛父母,和睦兄弟姐妹,友愛同學以至幫助他人等各方面,都有很大的變化。


就拿交齊功課(包括學校通函回條)這個最低要求來說吧,很多同學都未能做到。功課不會做,情有可原,自己在學校時可以請教同學和老師,但連一些抄寫類的功課也交不齊,就很不應該了。交齊功課似乎成了一個最高要求。預習可能是一個較高的要求,因為你們或者有很多家課以外的補習功課以及其他活動,但上課專心聽講,主動回答問題,提出問題,總能做到吧,被動地去吸收知識,成效一定會遠遠低於主動學習。


令人更加擔心的是,這種漠視責任,不願學習,不會學習的心態似乎有越來越多的同學習染了,我們都十分憂慮。我絕對無意去責難這一代的年青人,你們也有你的難處,但我真的希望你們在堅守、爭取自己的權利之前,可否先想想自己的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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