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

關於跑步……




自少喜愛跑步,是born to run 的演譯。但不是迅雷疾走,而是長時間韌性堅持頑抗的長跑。足球是自少到大到老最熱愛的運動,那是一場奔跑追逐,時快時慢,至鳴笛完場方休的比賽。衡量過自己的速度及不上別人,唯有在氣力和持久力上爭取條件,所以很自然就要練習長跑。

真正的長跑,得從「牛拉松」開始,因為校長姓馬,大家就來玩玩忌諱的玩意,將「馬」改為「牛」,聊博一粲,那可是校慶的一個大軸項目。比賽前半年開始準備,挑選路程,估計里數,預算時間,決定整個訓練歷程。從家裏開始,往山上跑,直往小山崗上的小學母校,再往回走到大水坑,跑回起點,約一小時。每星期3次,練了半年,頗見成效,比賽當天,得第9名,還算不俗,因為當年讀中三,而這個比賽是全校公開的,若以中三級來說,是第2名。比賽完結之後一小時,我們還要參加社際足球,賽至心竭力疲,抽筋離場,但也取得亞軍。

跑步永遠是孤獨的玩意,邊談邊跑始終不成。在路上,只有自己和自己作伴,自己和自己對話,自己鼓勵自己,那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個人戰場。面對越來越重的步伐,越來越促的呼吸,越來越疲憊的意志,放棄的念頭總會不時在腦中浮現。我的經驗是不要讓頭腦改變自己的主意,而是由雙腳決定自己的路向,讓兩條腿帶領自己往前,其實沒什麼大不了,生命和身體是承受得來的。心跳越來越促,心臟的壓力越來越大,那看似是生與死的拚搏與掙扎,是艱難的,但很愛那種將一切拋在後面的感覺。

童年時,對兩個跑手印象十分深刻。一個是埃塞俄比亞的Abebe,1960和1964年的奧運馬拉松冠軍,是首奪奧運冠軍獎牌的非洲運動員。1968年,大家都期望他能三奪奧運馬拉松冠軍,蹄造歷史,可惜在比賽途中因骨折而退出,更加可惜的是,才41歲就因車禍而逝去,在人生的長跑中提早離場。在極端的環境底下,做極端的訓練,當然,這只是對外人來說,最後,取得極出色的成績。每天都是以燃燒生命的方式來維持生命和生活。

另一個是捷克選手Zatopek,1952年的芬蘭奧運,八日內連奪5000、10000公尺及馬拉松冠軍,更加令人佩服的是,他之前並未參加過馬拉松比賽。他總是用非常規的方法去訓練,卻取得成功, "He does everything wrong but win."我最難忘的是他跑步時的那種不屈不撓的鬥志和取勝的執着。還記得他說過的話——"When a person trains once, nothing happens. When a person forces himself to do a thing a hundred or a thousand times, then he certainly has developed in more ways than physical. Is it raining? That doesn't matter. Am I tired? That doesn't matter, either. Then willpower will be no problem."

我還記得他說的另外一句話,如果你要在幾個小時內體驗人的一生,那麼你就跑馬拉松吧。想着寫着,當然還有阿甘,從東岸跑到西岸,從短毛跑到長毛,從青年跑到中年,從日出跑到日落,他只是不停地跑,他不明白,他不深究,只是不停地跑,直到某天停下來,夠了。回家去,學習另一種關係——父子。

跑了二十多年,卻要停下來,感覺很不好受。不知道怎樣弄傷了臏前韌帶,提腿發空力的動作再不能做了,球不能踢了,只能游泳或是步行,之後再玩玩羽毛球。傷患初起時,還勉強再跑,但每跑一次,就加深傷患一分,只有暫時離開跑道,開展另外一個運動場所,直至最近跟朋友試跑,感覺是恢復了六至七成。跑了1.2k,走了2.4k,下次我會試試跑3k,看看效果如何。很想重溫那種跑步的感覺,頂住天,立着地,就這樣趕赴一程又一程的路,自己安慰自己,自己為自己加油,自己為自己喝彩。